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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教育城域网网站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校园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为加强牡丹江市教育城域网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针对依托牡丹江教育网建立网站的单位用户,特制定本管理要求:
一、建立网站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及其他教育相关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信息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用户守则等规定和制度。
二、 各 建立网站 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网络信息工作,负责对本单位网站或由本单位接入教育城域网计算机所发布的上网信息进行监督管理;应确定本单位网络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网站建设、网络信息的发布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对本单位接入教育城域网的计算机进行 IP 地址等内容登记,负责向本单位员工进行定期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交互式系统页面(如公告板和留言板等)的网络信息管理,对于提交发布的内容,应做到先审核后发布。
三、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应当遵守有关法规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一)违反国家宪法所规定的信息;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信息;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九)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信息;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四、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对各单位网站进行入网登记、备案,并负责对网站信息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凡涉及到上述第三条的内容严禁上网发布,对于违反第三条规定的单位,暂停该单位网站使用,并给予通报,将有关情况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将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五、各单位网站要建立交互性栏目需先向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不准私自在网站上开设 论坛、博客、留言板、聊天室以 及类似交互性栏目。
六、各单位网站管理人员及员工不得下载、使用、传播任何有破坏性的软件,不得盗用他人帐号或未经允许而使用不正当手段通过网络窃取他人信息。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七、各单位网站及管理人员及员工严禁在教育城域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先交由信息技术中心进行检测,各单位需使用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指定的杀毒软件进行网络杀毒、维护。
八、各单位网站管理人员及员工严禁利用校园网络进行赌博活动、玩不健康游戏。
九、各单位网站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 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对网站信息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免费提供给各单位的网站空间只能用于本单位网站建设、本单位信息的网上发布,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租(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有权收回网站空间,并停止该单位网站运行。
十一、对于各入网单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其网站信息安全事故而引发的不利后果与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