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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委、监察室

  市教育局纪委与市监察局驻市教育局监察室合署办公。市教育局纪委是在市教育局党委领导下,负责市教育局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工作机构;监察室是负责全市教育行政监察工作的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在市教育局党委和市纪委、监察局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在纪委书记直接领导下,具体职能如下:

  1 、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监察工作;

  2 、检查教育局系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遵守党章和其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党风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落实;

  3 、负责对教育系统党组织、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 、保护党员干部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同乱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进行斗争;

  5 、受理查办教育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科级)的违纪案件。负责《牡丹江市教育局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及教师队伍中错误行为的 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6 、负责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7 、负责市教育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受理群众对教育局系统党组织、党员和教职工在党纪和行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等工作;

  8 、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市教育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