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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工作职能
  负责管理局机关、市直教育系统人员编制、劳动工资、教职工调动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 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 负责指导学校进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 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惩处的审核、审批工作 ; 负责享受市以上政府津贴人员、学科带头人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 负责制定师资需求计划、劳动工资计划和干部、劳动工资报表的统计工作 ; 负责干部培训工作 ; 负责全市支教工作。